心理中心2019,2018,2017级本科生同学:
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9号)(附件1),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启动心理中心2019-2020学年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综合奖学金各年级名额分配
年级 | 一等综合奖学金 | 二等综合奖学金 | 三等综合奖学金 |
2017 | 1 | 2 | 6 |
2018 | 1 | 2 | 7 |
2019 | 1 | 3 | 8 |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1月11日—16日)
学生登录本人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具体操作见附件2),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
注意:
1.请申请综合奖学金的同学自行在扬华系统导出《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奖学金申请审批表》PDF版本(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核对审批表中的信息是否真实、无误,并手签签字,交到各班辅导员老师处。
2.请确保《审批表》信息与扬华系统填写完全一致。
3.纸质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6日17:00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申请及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综合奖学金申请。
(三)学院评审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1月17日—24日)
心理中心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中心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4日下午5点前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学校评审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1月25日—12月6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
3.原则上,综合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学生工作组
2020年11月11日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9号).doc
附件2: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操作流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