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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中心关于招聘兼职辅导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01

来源:心理教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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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南交通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西交党[2019]47号)和《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21号)的相关要求,本着“以德为先、择优录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拟在全校研究生中选聘兼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兼职辅导员:1名。

二、选聘条件

1、符合《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中所规定的兼职辅导员任职条件。

2、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具有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者辅导员助理的经历,在学校机关有助勤经历者优先。

3、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学有余力,能够处理好攻读学位与兼职工作的关系,每周能保证24小时以上工作时间;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兼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任务。

5、专业不限,已征得导师的同意,聘期为一学年。

6、须办理成都市大学生医保和大病补充医保。

三、报名方式

凡有意向从事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申请表》,在征得导师签字同意后,于7月3日下午17:00前将书面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交至犀浦校区X5321-1办公室处,并将电子申请表发送至83967272@qq.com。

四、选聘方式

心理中心成立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小组,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并公示拟任人选,报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并确定最终人选。

担任兼职辅导员能有效锻炼提升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是全面提升自身综合能力,为将来快速进步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的良好平台。

                                  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2019年7月1日

附件:

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21号).docx

西南交通大学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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