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校[2009]34号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开展2007—2009年度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总结暨心理健康教育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峨眉校区: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进一步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全面提高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更好地解决与应对新形势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开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新局面。经学校研究决定,在今年11月底,召开“第二届西南交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讨暨表彰会”。
本次活动旨在深入落实中央和学校的文件精神,探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新规律,总结2007至2009年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经验,以进一步提高我校院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更好地解决与应对新形势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并将对下一阶段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部署。同时,表彰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以鼓励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出较好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更好的发挥示范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总结。
各学院应结合自身开展工作实际情况,认真总结近两年来心理健康教育经验和危机干预好的做法,并提供经验总结文字材料,学校将汇编各单位总结材料以供相互交流学习。各单位请于11月15日前提交书面材料及电子材料,电子材料发至:
xl@swjtu.cn ,书面材料交至犀浦校区2409(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办公室)。
二、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各单位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推荐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
1、评选名额:
表彰分为“西南交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和“西南交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其中,将选出6个“西南交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由各学院负责推荐人选,学生工作队伍人数在5人之内的可推荐1名,10人之内的可推荐1-2名,15人之内的可推荐1-3名,15人以上的可推荐1-4名。
2、评选程序:
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申报先进单位需在提交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提交2000字左右的先进单位事迹材料(附件1),并准备五分钟的PPT发言材料参加学校评审组的评选答辩。申报先进个人应准备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附件2)。各单位申报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同时提交书面材料及电子材料,电子材料发至:
xl@swjtu.cn ,书面材料交至犀浦校区2409(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办公室)。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11月15日。学校评审组的评选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奖励办法:
对先进集体颁发奖状和奖励适度的活动经费,对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适度奖金,并将个人推荐表归入本人档案。
4、组织领导机构:
学校将组织相关领导和专家成立评审组,负责具体实施评选工作。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负责解释。电话:66367815。
附件:
1、西南交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推荐表
2、西南交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OO九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西南交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推荐表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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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进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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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页) |
院
系
推
荐
意
见 |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西南交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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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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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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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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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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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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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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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心理健康教育 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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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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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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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进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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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页) |
院
系
推
荐
意
见 |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