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2018级、2019级、2020级本科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中心决定在2021年9月-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学年总结鉴定、荣誉称号评选工作。中心将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一、学年总结鉴定
(一)学生自我总结
各学院组织学生认真进行自我总结(内容包括:学生上一学年在思想、学习、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
(二)班级民主评议
各学院要在做好学生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安排辅导员深入班级,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组织班级成员进行总结交流和相互评议,形成班级对班级成员的鉴定意见,填入《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
各班班长收齐《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后,于10月9日下午16点之前交到5321-1。
(三)《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存档
中心联系档案馆,及时将《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装入学生档案。
二、本科生个人(集体)荣誉称号评选工作
(一)宣传及开启批次(9月23日)
依据《管理办法》,结合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细则面向学生做好相关宣传,学工负责人登录扬华素质网“学生评优管理”版块开启学院评选批次(批次名称:2020-2021学年本科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2020-2021学年本科生集体荣誉称号评选)。
1) 各年级个人荣誉称号分配
称号 |
年级 |
名额 |
竢实扬华奖章 |
2018级 |
1 |
三好学生标兵 |
2019级 |
1 |
三好学生 |
2018级 |
3 |
2019级 |
4 |
2020级 |
4 |
优秀学生干部 |
2018级 |
3 |
2019级 |
4 |
2020级 |
2 |
中心学生组织 |
2 |
明诚奖 |
2018级 |
4 |
2019级 |
4 |
2020级 |
5 |
中心学生组织 |
1 |
注:1、若存在因各种因素导致名额使用不完等情况,将在评选过程中进行调整。
2、“中心学生组织”若申请人数超出分配名额,将按照成绩排名评选。
3、校级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应由相应学生组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将拟推荐人选推荐至各学院学生工作组,并将相应名额追加至各学院。
2) 集体荣誉称号名额分配
注:集体荣誉称号评选展示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学生(班级)申请(9月23日-9月26日)
学生(班级班长)登录本人扬华素质网后台“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版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三好学生标兵”拟推荐人选需院评审小组在“三好学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三好学生”即可。
(三)学院评审(9月27日-10月20日)
中心将严格按照学生(班级)申请、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并将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0日17:00前将评审结果通过学生评优管理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科创情况、工作情况、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
忠忱班集体拟推荐班级,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班级评奖评优情况、班级成员评奖评优情况等一并公示。
(四)学校评审(10月21日-11月28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中心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
三、其他事项
(一)学院报送材料清单
1.《XXXX学院(中心)本科生荣誉称号(个人、集体)评选工作报告》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3;
2.《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纸质版(系统打印,按奖项分类);
3.《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集体荣誉审批表》纸质版(系统打印,按奖项分类)。
(二)学院报送材料要求
材料1的纸质版,请学院签字盖章并于2021年10月20日17:00前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本科生教育管理科(犀浦校区综合楼25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ueshengchu@swjtu.edu.cn(电子材料请打包为一个压缩包,邮件命名为“XX学院-2020-2021学年评优材料”)。
材料2-3的纸质版,待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名单后,请学院在系统中打印,签字盖章并汇总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本科生教育管理科(犀浦校区综合楼255办公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学生评优管理版块操作流程》,见附件4。
3.同一学年内“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可兼得。
4.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参与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5.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6.“竢实扬华奖章”评选展示会、“忠忱班集体”评选展示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66367955 X5321-1
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