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要求,现将心理中心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心理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2021修订版)公布如下,请有意参评同学仔细阅读《细则》具体要求,将参评纸质材料按各项目顺序整理后,于10月8日以年级为单位统一交至X5432研究生教研室。逾期将不接收任何申请、补充和替换的材料。
参评范围:2019、2020级硕士研究生
现场答辩日期暂定10月1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参加答辩视为放弃申请。
答辩要求:准备5分钟PPT个人陈述(PPT展示科研分值的相关内容,要求简单明了);
回答评委问题5分钟。
二、学业奖学金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管理暂行办法》及学校研究生院《关于下拨2021-202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指标及金额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现将《心理中心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2021修订版)公布如下,具体评审要求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细则。请参评同学仔细阅读《办法》具体要求,将参评纸质材料按各项目顺序整理后,于10月8日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至X5432室研究生教研室。逾期将不接收任何申请、补充和替换的材料。
参评范围:2019、2020级硕士研究生
按照学校要求,今年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都必须在学校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教务系统)中进行申请填报,具体操作见附件5和6。请各位同学务必在10月7日17:00前完成系统申报,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