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中心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中心2020-2021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一)心理中心名额分配
序号 |
学院 |
罗忠忱教授奖学金 穗港泰奖学金 惠霞教育助学金 (以上奖项合计) |
广州校友会红棉助学金 江西校友会助学金 美洲校友会助学金 (以上奖项合计) |
中车株机奖学金 |
黄山教育助学金 (本研合计) |
“峨眉89扬华”奖学金 |
双优基金 |
1 |
心理 |
1 |
1 |
/ |
1 |
1 |
不限 |
(二)学生申请阶段工作安排(10月15日——10月25日)
申请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此外,研究生还需依据《项目分类表》(见附件5),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1)》(见附件6,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扫描为PDF文件上传)。
(三)学院评审阶段工作安排(10月26日——10月29日)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明确推荐意见(仅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1.《XX学院2020-2021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本科生)》(见附件7,该表将直接用于学校评审,以下简称一览表)纸质版、电子版;
2.《XX学院2020-2021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研究生)》(见附件8,该表将直接用于学校评审,以下简称一览表)纸质版、电子版;
3.《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可通过系统打印,以下简称审批表)纸质版;
4.《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可通过系统打印,以下简称审批表)纸质版;
5.《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1)》(仅研究生提交,可通过系统打印,以下简称荣誉清单)纸质版。
特别说明:请各学院严格审核《一览表》中学生基本信息、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获奖信息,确保与《审批表》、《荣誉清单》及其支撑材料保持一致。
(四)学校评审阶段工作安排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二、其他事项
1. 请同学们合理安排申请进度,确保中心按时完成评选工作。
2.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0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6日(即2020-2021学年评奖周期)之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3.本次学校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4.本科生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
5.2021级硕博连读的同学,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回原硕士班级参与评选。
6.2020-2021学年专项奖助学金奖项共92项,具体情况见附件13,申请前必须详细阅读,要符合相应奖项的条件。
7.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以《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1)》为准。
8.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签字一律手签,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9.双优基金校级评审由双优基金评审小组负责,相关评审事宜由体育部组织开展。
10.原则上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之间不可兼得。
11.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工作联系方式:66367955 X5321-1
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