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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0

来源: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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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中心全体学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与学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现启动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及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1019日-1028日)

1.学生申请及学院审批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019日-114日)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附件2)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进行申请。

2.学院审批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029日-114日)

中心学生工作组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中心学生奖励评审小组根据学生工作组审核情况,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见附件3)等额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结果通过扬华素质网提交给学生工作部,并撰写《XX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报告》(见附件4),签字盖章后送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楼263),电子版发送至jdxszz@swjtu.cn

二、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困难的可以申请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可以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

2.各学院需重视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将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的关爱传达到学院的每一位在校学生,尤其是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请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特殊类型困难学生名单进行排查,杜绝学生因不知晓而未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现象。

3.请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等额评选,国家助学金名额如有剩余请在111日上午12前告知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国家助学金将通过银行打款方式发放,请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于2021114日前登录计财处网站核实、更新卡号,学校将依据计财处网站中登记的银行卡号为学生发放助学金,没有卡号或卡号不正确的,学校将无法为其发放助学金。

学生银行卡修改流程https://cwc.swjtu.edu.cn/info/1052/2242.htm

工作联系方式:66367955 X5321-1

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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