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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心理中心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1

来源: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学生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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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中心201820192020级本科生同学:

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9号)(附件1),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启动心理中心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综合奖学金各年级名额分配

年级

一等综合奖学金

二等综合奖学金

三等综合奖学金

2018

1

2

7

2019

1

2

7

2020

1

3

10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111日—16日)

学生登录本人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具体操作见附件2),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

(三)学院评审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117日—23日)

心理中心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中心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23日下午5点前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学校评审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

3.原则上,综合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工作联系人:66367955 x5321

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学生工作组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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