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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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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2〕1号)相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中心将启动2021-2022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中心2019级、2020级、2021级本科生

二、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流程

(一)学院开启批次阶段(624日)

开启学院测评批次(批次名称:2021-2022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

(二)德育评价阶段(6月24日-7月5日

辅导员和学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测评:

1.手机端参与测评:通过交大企业微信号,进入“智慧学工”,点击“综测管理”模块,进入“德育评价管理”,对照德育评价观测点,完成辅导员评价和同学互评(“同学互评”约需2分钟)。

2.电脑端参与测评:辅导员和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进入“德育评价管理”,对照德育评价观测点,完成辅导员评价和同学互评(“同学互评”约需2分钟)。

德育评价等次一经确认,不可更改,所有测评数据严格加密,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及辅导员均不可见,请辅导员老师和全体同学们务必按照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地开展德育评价工作。

学生德育评价成绩不低于80分且完成班级全体同学互评的,方可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三)更新学生参评状态、辅导员配班阶段(8月25日)

在开展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发展性评价之前,请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更新学生参评状态和综合素质评价模块辅导员配班情况。

(四)智育评价阶段(826-914日)

请各年级根据《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本科生智育和发展性评价成绩计算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1)计算学生智育评价成绩,由辅导员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五)体育评价阶段(826-914日)

请各年级汇总本年级学生评价学年体育课程(必修课)正考成绩,由辅导员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因应征入伍申请体育课程免修的学生,体育评价成绩计95分。

(六)美育评价阶段(826-914日)

中心将学生评价学年第二课堂“艺术体验与审美修养”类项目所获学时反馈至各年级,由辅导员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七)劳动教育评价阶段(826-914日)

中心将学生评价学年第二课堂“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项目所获学时反馈至各年级,由辅导员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八)发展性评价阶段(826-914日)

请各年级根据《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本科生智育和发展性评价成绩计算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1)计算学生发展性评价成绩,由辅导员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九)中心提交批次阶段(915日-9月16日)

请各年级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工作进度,高质高效完成本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中各评价成绩计算和上传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算阶段(917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于9月17日计算全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并排名。公式如下:

普通学生:

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智育评价成绩×85%+体育评价成绩×5%+美育评价成绩×5%+劳动教育评价成绩×5%+发展性评价成绩

国际交流学生:

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智育评价成绩+发展性评价成绩

学生可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查看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及排名。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线上进行,最终成绩和排名以线上结果为准。

2.本科生转专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原学院进行。

3.学生应按照学校、中心、年级要求,按时完成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工作,对于无正当原因不按要求完成评价工作的,不得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4.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是本科生学年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5.各项工作开展时间根据疫情形势下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2022年8月30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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