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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评奖评优】关于组织开展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7

来源: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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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2019级本科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心理中心工作实际,现启动心理中心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一、中心宣传及开启批次

依据《管理办法》,结合中心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面向2023届毕业生做好相关宣传,中心学工负责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开启中心评选批次(批次名称: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

二、学生申请及民主评议9月27-930日)

(一)学生申请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心提出申请,对照评选条件(见附件1,准备相应支撑材料纸质版,交至X5326B办公室。

支撑材料需包括:本科生评优支撑材料封面(附件2)、奖助学金和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教务处“主修专业完整成绩单(全部成绩记录)”原件。

(二)民主评议

各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组长需深入班级,组织全体成员开展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报中心学生工作组。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本人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网上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需院评审小组在“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即可。

三、中心评审

中心严格按照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生工作组审核、中心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并将中心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在本中心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4日17:00前将评审结果通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平均分和排名、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

四、学校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批。

、其他事项

1.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暂不执行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达标性要求。

3.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操作参考《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4

详细通知见扬华素质网:

http://xg.swjtu.edu.cn/web/Home/Detail?xvw34vmu=010j_M3=e42hje21-0db2-e3af-j3bc-ee540jffbgce.shtml

 

咨询电话:13281027960  X5326B

 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20229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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