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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评奖】关于开展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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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现启动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奖国励名额设置

根据学校安排,心理中心拟推荐国家奖学金:2名,国家励志奖学金:6名。

二、学生申请阶段(9月24日—9月27日

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提交。同时于9月271730前提交附件4、附件5纸质版到X5326B,电子版发送邮箱swjtuxlxg@swjtu.edu.cn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10%;如果学生的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具体要求见附件2)。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通过学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的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30%

三、中心评审阶段(9月28日—10月11日)

答辩时间9月28日10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答辩要求:请通过资格审核的同学做好答辩准备,准备好答辩PPT。答辩时间为6分钟,问答环节为2分钟。

中心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中心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同时材料整理汇总后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校评审报出阶段(10月12日—10月27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名单、相关工作总结及审批表等报送教育部审批。

五、注意事项

1. 2022-2023学年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需达到《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2〕1号)相关要求;

2.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全日制本科生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少于10人的专业学生参评,需提交少小专业参评情况说明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务必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见附件5);

4.本次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5.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占用原学院名额,系统审批由新学院负责,新老学院需做好沟通交接工作;

6.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

7.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操作流程》(见附件6)。

详细通知见扬华素质网:

http://xg.swjtu.edu.cn/web/Home/Detail?xvw34vmu=010j_M3=cj4igjgb-351d-e2dd-af05-3di3f4iahc04.shtml


工作联系人:李艳,66367955,X5326B。

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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