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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术与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与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2

来源: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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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和加强应用心理学专业本科生学术与科研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科研素质和能力。经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研究,决定面向2023年本科生学术训练营成员开展“本科生学术与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需在学术导师指导下确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分工,并有计划地开展研究和实施,形成有意义的项目成果。项目申报人要在学术导师的指导下进行选题和撰写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时间: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2日17:00前。

三、实施时间2023年11月——2024年11月。

四、验收时间:暂定2024年上半年进行中期检查,2024年12月进行结题验收。

五、成员名单

六、立项流程

1、学生申报,各项目组在2023122前将立项申请表纸质版(附件1)报送至心理中心学生学工组办公室(X532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30232548@qq.com,立项申报书必须由指导老师签字。

2、根据项目申报情况,中心将组织开展项目立项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并在心力网公布立项结果。

七、中期检查

为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中心将于2024年5月组织项目中期检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对于无研究进展的项目予以黄牌警告。中期检查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项目结题

“本科生学术与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实施期满,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直接结题要求:

依托课题项目参加相关学科竞赛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者,公开发表与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者,直接结题通过。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论文,结题验收结论为“优秀”。满足直接结题要求,需提供相关材料。

未达到直接结题要求的项目,需满足以下要求:

1.报名参加互联网+、挑战杯、交通未来等,需提供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

2.提交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5000字,并顺利通过答辩。

九、结题证明

项目顺利结题,颁发结题证明。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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