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是一部规范精神障碍患者治疗、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和促进精神障碍者康复的法律,并于2013年5月1日开始实施执行。为了帮助心理中心教师以及各学院辅导员更好地理解《精神卫生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指导实际工作,4月12日上午9点,中南大学唐海波教授到我校开展了“精神卫生法背景下大学心理危机干预面临的困惑与挑战”的讲座。我校40余名老师参加了此次讲座。
唐教授从《精神卫生法》出台的背景、原因、精神卫生法具体内容三个方面为我们进行了讲解。他说,精神卫生立法受到国际普遍重视,1930年以来,100多个国家颁布了精神卫生法,美国各州有各自的精神卫生法,英国、日本多次修订了精神卫生法。精神卫生问题现已成为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世卫组织的最新数据显示,全球每4人中就有一人需要精神治疗。精神卫生问题的严重性在中国十分突出。精神疾病在中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居首位。此法的出台,将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推动我国精神卫生工作进一步向前发展。
唐教授就《精神卫生法》中与我们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唐教授根据《精神卫生法》的条款规定,给我们明确了学校、咨询教师、辅导员、家长各自职责范围,明确指出什么能做以及什么不能做;如何对来访者进行评估;如何与学生、家长以及和医院进行沟通,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指导实际工作等,并以其丰富的临床实际经验,结合案例进行分析讲解,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条文,具有很强的借鉴价值和指导意义。
讲座结束后,老师们还就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向唐教授请教,唐教授一一做了讲解和回答。老师们深受启发,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