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4日上午9:30,心理中心的马淑琴老师为我们带来了有关心理危机干预的培训讲座。这场讲座针对各个学院各个班级的心理委员,会场座无虚席。
马老师开场时首先指出,心理委员的最主要的职责是及时识别发现有危机的人,而并非独自去给予帮助。发现危机的下一步是求助,可以求助心理中心的老师或者是辅导员等。下面的知识即是教大家如何“发现”。
那什么是危机干预呢?马老师用例举了多个事例帮助同学们理解。譬如急性残废或急性严重疾病、亲人离世、恋爱关系破裂、重大损失、重要考试失败等。很多人都有过上述的经历。但不同人应对心理危机的能力不同,一些心理素质较低的人就容易出现问题。而心理危机正常应对有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立即反应),当事者表现麻木、否认或不相信。这样的反应其实是正常的,并且有一定的好处,可以对悲伤情绪有一定的缓冲。第二个阶段(完全反应),当事人感到激动、焦虑、痛苦、抑郁等。第三阶段(消除阶段),接受事实并为将来做好计划,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的反应在6个月后仍未消失则应视为病态。
接下来,马老师介绍了一些激化性事件,这一类的事件往往是导致自杀行为的重要因素,比如学业工作的挫败等。作为心理委员,要识别发现有危机的人,就必须对这些事件有所关注,并且需要对一些反常的言语和行为有一定的敏感度。一些有自杀倾向的人往往会反复说一些有特殊含义的话或做一些反常举动,比如说“我所有的问题马上就要结束了”、“没有我,别人会生活的更好”等。
不过,除了识别之外,心理委员还必须掌握帮助帮助有自杀倾向者的要点。首先,一定要保持冷静,耐心倾听,由当事人谈出自己内心的感受。倾听是尊重的表现,要接纳他而不是做评判,更不要试图说服他改变自己的感受。在辅导员或心理中心的老师处理之前心理委员应做好看护作工作,并且不要独自承担。如此,风险就降低了很多。
通过马老师的讲座,相信心理委员对自己的工作责任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如何在同学中开展工作更有把握和信心,能更好地为同学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