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心理中心院级评奖细则
一. 评选范围
1.2011年度心理中心院级评奖活动面向本中心全体同学展开。本次评奖采取“学生自荐、学生工作组审核”的办法实行。
二. 评奖流程
1. 学生会统一向各个年级发出评奖通知,由各班班长负责传达到个人,确保每一位同学清楚本次评奖活动的时间和相关内容。
2. 申请人需自行在心力网 学生工作处或班级群共享处下载“2011年度心理中心院级评奖申请表”,并以word形式填写完整,将电子版和打印版于2011年11月21日(星期一)20:00之前,提交至所申请奖项的所属学生会部门部长处。逾期不候。
3. 各位部长将每类奖项申请于分别提交至主席团处进行汇总。
4. 由主席团相关负责人将整理好的申请材料交至中心指导老师处进行审核。
5. 审核结束后,将在心力网上对获奖者进行公示。可在自公示之日起三日之内向心理中心学生工作组指导老师处提出异议(恕不接受匿名举报)。
三. 奖项设置
1.办公室:心理中心 优秀团员
心理中心 优秀团干
心理中心 优秀学生干部
2.学习部:心理中心 科研创新团队奖
心理中心 最佳辩手
心理中心 显著进步奖
3.宣传部:心理中心 传媒积极分子
4.生活部:心理中心 文明寝室
5.体育部:心理中心 体育贡献奖
心理中心 体育积极分子
6.文艺部:心理中心 文艺贡献奖
心理中心 文艺积极分子
7.心理素质拓展部:心理中心 班级贡献奖
四. 评选标准
1.优秀团员:政历清晰,入党积极,遵守团支部的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心理中心团委 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团委分配的各项工作。
2.优秀团干:政历清晰,入党积极,遵守团支部的各项规定,积极组织或参加心理中心团委 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团委分配的各项工作。仅限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3.优秀学生干部:担任中心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有良好的组织、策划能力,统筹全局,积极、高效的完成工作任务。
4.科研创新团队奖:积极参加心理中心科研活动的团队,配合指导老师按时完成中心的科研任务。
5.最佳辩手:本届院级、校级新生辩论赛中评比出的最佳辩手。
6.显著进步奖:本学期学习成绩较上学期及其以前的均有明显进步。
7.传媒积极分子:积极投身于中心宣传工作,有一定的宣传技能,积极配合中心宣传工作的开展。
8. 文明寝室:按照生活部寝室卫生检查中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的前30%的寝室。
9. 体育贡献奖:经常参加或组织举行学校、中心举办的各项体育竞技比赛,并获得优异成绩。
10. 体育积极分子:积极参与各项体育竞赛、趣味项目、团体项目,体育活动全勤。
11. 文艺贡献奖:为中心举办的各项文艺活动积极策划、出力,具有统领全局的作用。
12. 文艺积极分子:积极参与中心举办的各项文艺活动,认真排演节目,文艺活动全勤。
13. 班级贡献奖:积极参与和管理班级的各项琐碎事宜,任劳任怨,表现突出,广泛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认可。
五. 注意事项
1.本次评选采取学生自荐、学生工作组审核的办法,每人可申报奖项名目不超过2项,尽可能扩大覆盖面,使获奖人员不会过于集中。
2. 请申报人员将“2011年度心理中心院级评奖申请表”,以word形式填写完整,将电子版和打印版于2011年11月21日(星期一)20:00之前,提交至所申请奖项的所属学生会部门部长处,电子版发送至各部长的QQ邮箱中,部长联系方式后附。逾期不候。
3. 本次评比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心理中心学生会所有。
部门 |
部长 |
电话 |
邮箱 |
办公室 |
裴栋 |
18782996854 |
851260478@qq.com |
宣传部 |
花好 |
15196632972 |
357072201@qq.com |
体育部 |
张宏立 |
13668173700 |
982867847@qq.com |
外联部 |
刘雪林 |
13668178408 |
1132508171@qq.com |
文艺部 |
黄之恒 |
18782949706 |
2420905025@qq.com |
学习部 |
梁喻嘉 |
18782995243 |
1326825093@QQ.com |
生活部 |
夏冰 |
13668174996 |
478878573@qq.com |
心理素质拓展部 |
史宇轩 |
13550266435 |
|
2011年度心理中心院级评奖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