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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兼职授课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7

来源: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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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学院(中心、实验室)专职辅导员、教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不断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的教学质量,加强各学院学院(中心、实验室)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的培养,中心现面向全校招募《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授课教师,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1.《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的基本情况

《大学生心理健康》是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心理通识课,2学分、32课时(其中,授课24课时,实践教学8课时)。教学内容依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包含自我认识、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主题。

课程团队由陈华教授担任课程负责人,多位国家级一流课程、四川省一流课程负责人担纲教学骨干。在团队成员中,多人获得全国、四川省、学校教学比赛一等奖、二等奖等,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西南交大教学成果一等奖等。

2.授课教师的工作要求

授课教师视情况需完成1-2个教学班的教学任务。授课教师需定期参加课程团队的集体备课及教研活动。每学年至少展示课堂教学1次。鼓励参加全国、四川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比赛以及学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3.授课教师的申请与上岗

(1)授课教师申请的要求

申请的专职辅导员、教师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并有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经历。有心理学、教育学、思政等专业背景,有心理咨询师证或曾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培训的人员优先,高级职称者优先,驻东部新区的辅导员、教师优先。

专职辅导员申请需征得学院(中心、实验室)学工负责人的同意,专任教师申请需征得学院(中心、实验室)教学负责人的同意。

(2)授课教师上岗的要求

课程组将为每位申请教师指派一名指导教师(至少获得省级一流课程负责人或教学竞赛等级奖获得者)。在实习期间,申请教师需要跟随指导教师完成听课、试讲等环节(一个学期),由课程组考核评定合格后,方可正式排课上岗。

(3)授课教师的学习支持

作为课程团队成员,优先推荐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训、教学科研立项、教学比赛等。教学经历将作为评选校、省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面荣誉的重要业绩条件。

(4)课酬按照中心课程核算办法进行计算。实习期间根据工作量,核定相应的工作量。教师的管理和考核,由中心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负责。

4.报名及遴选流程

(1)报名时间与方式:本通知长期有效。有意者请将兼职授课教师申请表以及申报证明发送至邮箱xl@swjtu.edu.cn。中心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材料合格者参加面试事宜。

(2)面试遴选:申请教师需要准备10-15分钟的课程讲授。试讲内容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包含自我认识、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主题(教材:俞国良 主编的《大学生心理健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具体面试遴选时间将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咨询李老师,联系电话:028-66367811。

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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