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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奖】心理中心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1

来源: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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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中心2019,2018,2017级本科生同学:

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9号)(附件1),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启动心理中心2019-2020学年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综合奖学金各年级名额分配

年级

一等综合奖学金

二等综合奖学金

三等综合奖学金

2017

1

2

6

2018

1

2

7

2019

1

3

8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1月11日—16日)

学生登录本人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具体操作见附件2),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

注意:

1.请申请综合奖学金的同学自行在扬华系统导出《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奖学金申请审批表》PDF版本(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核对审批表中的信息是否真实、无误,并手签签字,交到各班辅导员老师处。

2.请确保《审批表》信息与扬华系统填写完全一致。

3.纸质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6日17:00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申请及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综合奖学金申请。

(三)学院评审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1月17日—24日)

心理中心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中心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4日下午5点前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学校评审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1月25日—12月6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

3.原则上,综合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学生工作组

2020年11月11日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9号).doc

附件2: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操作流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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