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中心全体本科生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现开始启动心理中心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日程及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及要求(10月29日-11月4日)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附件2)要求,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奖助学金管理”版块进行申请。请同学们按时申请,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操作见附件3。
2.学院评审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1月5日-11月12日)
学工组审核材料时间:11月5日-11月6日
中心奖励评审小组审定时间:11月6-9日
中心将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等额确定中心拟推荐人选,并将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扬华素质网提交给学生工作部。
3.学校评审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1月13日-11月25日)
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送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并尽快进行助学金发放。
二、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困难的可以申请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可以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
请申请同学严格按照自己的认定等级申请相应等级的国家助学金
2.国家助学金将通过银行打款方式发放,请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于2020年11月15日前登录计财处网站核实、更新卡号,学校将依据计财处网站中登记的银行卡号为学生发放助学金,没有卡号或卡号不正确的,学校将无法为其发放助学金。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9号).doc
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0〕1号).doc
附件3: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操作流程.pdf
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