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2021级本科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5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心理中心工作实际,现启动心理中心2025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一、中心宣传及开启批次
依据《管理办法》,结合通知要求面向2025届毕业生做好相关宣传,中心学工负责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开启中心评选批次(批次名称:2025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
中心拟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2名,校级优秀毕业生4名(附件2)。
二、学生申请及民主评议(9月29日-10月24日)
(一)学生申请(9月29日-10月8日)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本人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网上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需中心评审小组在“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即可。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心提出申请,对照评选条件(见附件1),准备相应支撑材料,10月8日17:30前提交支撑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和附件4(电子版)至X5326B办公室,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邮箱xlzxxg@swjtu.edu.cn,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姓名-材料名(如:张三-国奖获奖证明),所有材料打包命名为:姓名-优秀毕业生支持材料。
支撑材料需包括:
1.本科生评优支撑材料封面(附件3);
2.奖助学金和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
3.教务处“主修专业完整成绩单(全部成绩记录)”原件。
所有材料不予归还。
(二)民主评议(10月8日-10月11日)
“校级优秀毕业生”由班级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报学院学生工作组。
三、中心评审(10月12日-10月24日)
中心严格按照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生工作组审核、中心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从“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并将中心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在中心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4日17:00前将评审结果通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平均分和排名、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
四、学校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操作参考《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5。
详细通知见扬华素质网:
http://xg.swjtu.edu.cn/web/Home/Detail?xvw34vmu=010j_M3=2g1g5aj0-4a4b-eb5i-bd31-1ifbheb25gg3.shtml
工作联系人:邹涛波,66367955
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