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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7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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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届全体本科毕业生: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5〕14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及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7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安排,为做好我中心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根据学校分配,我中心可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1名、校级优秀毕业生2名。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从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本人只需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5〕14号)》执行。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除须满足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外,还应符合四川省教育厅最新推荐要求,主要包括:

1.政治立场坚定,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不良信用;

2.每学年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无重修记录;

3.前三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合格(>60分),需在系统上传证明材料(成绩截图);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竦实扬华奖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及以上表彰奖励。

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文体竞赛、职业规划大赛、技能大赛等活动中获突出成绩,或应征入伍、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主创业成绩显著,或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见义勇为、抢险救灾、顶岗支教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可按规定破格推荐。具体条件以学校文件及四川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三、工作安排及时间进度

(一)学院通知及系统开启(10月27日)。中心学生工作组在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启“2027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批次。

(二)学生本人申请(10月27日至11月6日24:00)。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在“学生评优管理”模块中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复核,确认申请提交成功。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三)班级民主评议(11月9日)。由班级学生奖励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提出班级推荐人选名单,报中心学生工作组。

(四)学生工作组审核及学院评审(11月10日至11月11日)。中心学生工作组对班级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和参评资格进行审核。中心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在班级推荐人选中评议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并从中评议产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

(六)学院公示(11月13日至11月19日,共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在中心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将省级拟推荐人选的主要申请材料(每学年学业成绩及排名、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及排名、体测成绩、获奖情况等)一并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中心学生工作组实名反映。

(七)材料上报(11月20日至11月24日)。公示无异议后,中心整理评审材料,于11月24日17:00前通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学校,并按要求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审批表待学校评审结束后,通过系统打印、完成签字盖章后另行报送。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进行,择优推荐。

(二)学生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参见学校发布的《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

联系人:邹老师,(028)66367955。

 

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学生工作组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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