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及我校《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西交校研[2022]18号)等文件精神,心理中心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定工作启动,文件参照《西南交通大学心理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请各位学生参照实施细则确认申请条件和评定方法,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心理中心国家奖学金第二批名额:硕士生1人
一、申请条件:
1.2022级、2023级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可以重复申请国家奖学金,但已获奖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3.心理中心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第一批)公示的同学无需再次申请。
二、学生申请阶段:(即日起——11月4日)
(1)申请材料内容: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评的研究生,请下载并认真填写申请材料,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心理中心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的实施办法,整理参评的电子版、纸质版材料(见附件)。
(2)提交方式:
电子版:11月4日(下周一)下午5点前,请参评研究生将电子材料发送至中心研究生教务邮箱1034154330@qq.com;
纸质版:11月4日(下周一)下午5点前,请将电子材料、纸质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研究生教务办公室X5324B李玉梅老师处,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申请。
(3)系统申报:按照学校要求,国家奖学金必须在学校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教务系统)中进行申请填报。请各位同学务必在11月4日(下周一)17:00前完成系统申报,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开答辩、初评结果公示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视参评人数定)。
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