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中心2025级全体研究生: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科学客观评价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5〕25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现启动2025-2026学年2025级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次评价采取线下申报、分级评审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心理中心2025级研究生。
二、评价内容与评定规则
1.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表现、学术(实践)创新能力、体美劳素养三个部分,各部分采用“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项评价,综合各分项评价结果,形成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2.思想品德表现评价结果为“优秀”且学术(实践)创新能力和体美劳素养综合成绩为前40%者,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思想品德表现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者,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其余参评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3.同一事项或成果在综合素质评价中限使用一次,不同部分、不同学年间不可重复申报使用。研究生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查并重新评价,并将该行为记为思想品德表现负面行为,同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评价实施程序
(一)学生自主申报阶段(9月4日—9月10日)
1.学生对照心理中心研究生综测实施细则(详见附件2),填写《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见附件1),梳理佐证材料,完成自评申报。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
2.导师审核学生全部申报材料,核实成果真实性、学术规范性,签署导师审核意见。
3.学生在9月8日17:00前提交纸质版导师签字后的《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给学习委员,并将以上两项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2339710307@qq.com。
4.班级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开展民主评议,在登记表中如实填写评议意见,并填写《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单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定等级汇总表》(见附件3)。班级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在9月10日17:00前报送以下材料的纸质版至X5326B,并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xinlixuegong@swjtu.edu.cn:
(1)《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单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附件1);
(2)《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单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定等级汇总表》(附件3);
(3)相关证明材料。
(二)中心公示评审阶段(9月11日—9月22日)
中心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集中评审召开认定会议,确定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并在全中心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中心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在《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见附件1)中明确认定意见,并在“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意见”栏签字确认。
(三)材料报送与校级备案阶段(9月23日)
中心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3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