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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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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中心2025级全体研究生: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科学客观评价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525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现启动2025-2026学年2025级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次评价采取线下申报、分级评审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心理中心2025级研究生。

二、评价内容与评定规则

1.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表现、学术(实践)创新能力、体美劳素养三个部分,各部分采用记实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项评价,综合各分项评价结果,形成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2.思想品德表现评价结果为优秀且学术(实践)创新能力和体美劳素养综合成绩为前40%者,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思想品德表现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者,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其余参评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评定为合格不合格

3.同一事项或成果在综合素质评价中限使用一次,不同部分、不同学年间不可重复申报使用。研究生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查并重新评价,并将该行为记为思想品德表现负面行为,同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评价实施程序

(一)学生自主申报阶段(94—910日)

1.学生对照心理中心研究生综测实施细则(详见附件2),填写《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见附件1),梳理佐证材料,完成自评申报。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

2.导师审核学生全部申报材料,核实成果真实性、学术规范性,签署导师审核意见。

3.学生在98日1700前提交纸质版导师签字后的《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给学习委员,并将以上两项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2339710307@qq.com

4.班级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开展民主评议,在登记表中如实填写评议意见,并填写《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单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定等级汇总表》(见附件3)。班级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在910日1700前报送以下材料的纸质版至X5326B,并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xinlixuegong@swjtu.edu.cn

1)《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单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附件1);

2)《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单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定等级汇总表》(附件3);

3)相关证明材料。

(二)中心公示评审阶段(911—922日)

中心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集中评审召开认定会议,确定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并在全中心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中心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在《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见附件1)中明确认定意见,并在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意见栏签字确认。

(三)材料报送与校级备案阶段(923日)

中心公示无异议后,于92317: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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