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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关于申请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通知(2021)

发布时间:2021-03-24

来源: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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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届本科生: 

根据《应用心理学专业培养方案》(2016年版)、《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将本科生申报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选《课外创新实践》课程的2021届本科生。

二、申请流程:

1、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关于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的说明》(附件2)的相关要求,2021届本科生准备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所需的相关材料。下载《西南交通大学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附件3),认真填写,并与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装订。在202142前,交班级学习委员处汇总;

2、班级学习委员收齐本班材料后,填写汇总表(附件4)。汇总表和相关材料均按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整理。

3202148之前,由学习委员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关于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分别交给学生工作组、教研室、实验室相关负责老师审核、签字。

4、最后由教务员汇总登记成绩和学分。不能按时提交的,将不能取得课外创新实践课程的学分。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西南交通大学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2021年3月23日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相关材料.rar

本学期创新创业慕课课程开课通知.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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