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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大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兼职心理咨询师(教师)及实习助理招募启事(第二轮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3

来源: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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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促进我校心理咨询的高质量发展,培养和壮大我校兼职咨询师(教师)队伍,现拟面向校内外招募若干名兼职心理咨询师(教师)及心理咨询实习学生助理。欢迎优秀心理咨询师(教师)和学生自荐。

一、招募岗位

(一)校外兼职心理咨询师

1、业务要求

(1)获得国家二、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或具有中国心理学会、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中国社会心理学会注册心理师或注册助理心理师资质。

(2)接受中国心理学会、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中国社会心理学会主办的注册系统伦理培训(提供培训证明)。

(3)至少接受过一个心理咨询理论流派或咨询技术连续培训项目并结业。

(4)有必要的个体咨询时数和督导时数,并提供个体咨询、团体督导和个体督导时数证明。

2、岗位职责

承担心理咨询值班以及心理咨询工作。

3、费用标准

校外兼职心理咨询师按照值班和咨询个案付给劳酬。

(二)校内兼职心理咨询教师

1、业务要求(在满足以下第1条的基础上,在第2-5条中满足其中两条。)

(1)学校在岗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师、专任教师。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满三年及以上者优先考虑。

(2)获得国家二、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或具有中国心理学会、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中国社会心理学会注册心理咨询师或注册助理心理咨询师资质。

(3)接受心理咨询伦理培训,并提供培训证明。

(4)接受心理危机干预培训,并提供培训证明。

(5)提供个体咨询、团体督导和个体督导时数证明。

2、岗位职责

承担心理咨询值班以及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处置、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等事项。

3、费用标准

校内兼职心理咨询教师按照值班和咨询个案付给劳酬。

(三)校内心理咨询实习学生助理

1、业务要求

(1)心理学硕士在读及其以上。

(2)获得国家二、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或中国心理学会、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中国社会心理学会在册注册心理咨询师或注册助理心理咨询师。

(3)参加心理咨询伦理培训,或参加心理危机干预培训,或参加过某一心理咨询理论流派或咨询技术至少一项系统培训(2-3年),提供培训证明。

(4)必须提供导师及至少1名注册心理师的推荐。

2、岗位职责

承担各校区心理咨询室的预约值班任务以及初次访谈咨询分流工作。

3、费用标准

实习心理咨询学生助理的值班费用,参照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岗位酬劳执行。

二、遴选上岗与考核

根据岗位业务要求,专家面试考核小组确定进入面谈人员的名单,并开展面试遴选工作。面试考核结果以及上岗安排另行通知。年终将根据岗位类型分类进行考核。

三、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在2024年11月17日前将申报证明材料以及基本情况发送到发送至邮箱xl@swjtu.edu.cn。通过材料审核后,将会电话联系面试事宜。

如有疑问,请咨询李老师,联系电话:66367969。

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2024年10月23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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