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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心理中心召开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3

来源:心理教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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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联学生会改革方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要求,结合院学生会组织工作实际,现决定拟于121号,三食堂三楼大厅召开西南交通大学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

学代会主要任务是为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第二十二次团代会精神及学校第二十九次学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等文件精神,认真总结过去院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明确今后一年我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不断强化学生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努力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在西南交通大学建设轨道交通领域世界第一大学的事业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

学代会的主要参会人员为心理中心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大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院团委领导以及学院特邀代表等。

学代会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并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2)听取并审议提案工作报告;(3)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成员。

 

现根据大会需要,向全院本科生选举25名学生代表,学生代表的具体职能为在会议期间听取学生会工作报告;审议学代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选举下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代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名额:

1、学代会代表共25人(不含特邀代表)

2、具体人数分配:

1)大一:共7人,均为群众(包含3名女性)

2)大二:共6人,其中4人骨干,2人群众(包含2名女性)

3)大三:共6人,其中1人骨干,5人群众(包含3名女性)

4)大四:共6人,均为群众(包含3名女性)

二、选举要求

1、原则上自愿报名参加;

2、代表中要适当考虑性别、民族、政治面貌的比例。

3、代表需符合以下要求:

1)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全日制在校学生,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2)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 品行端正, 积极上进;

3)学习成绩优秀;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 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备注:1、骨干是在校、院团学组织担任部长及以上职位的同学;群众是非校、院学生会组织的成员

2、研究生作为特邀代表出席会议

3、若班级中有华侨学生、港澳台学生、外籍留学生可作为特邀代表出席会议

附件1:心理中心学代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docx

附件2:心理中心学代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填表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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