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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2022-2023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6

来源: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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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中心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中心2022-2023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一)心理中心拟推荐名额

项目

名额

罗忠忱教授奖学金、穗港泰奖学金(以上奖项合计,本)

1

广州校友会红棉助学金、江西校友会助学金

美洲校友会助学金、惠霞教育助学金(以上奖项合计,本)

1

峨眉89扬华奖学金(本)

1

四川国经奖学金(综合类)(本)

1

NITORI国际奖学金(学校范围)(本)

1

“拓及”专项奖学金(学校范围)(本研)

1

四川国经奖学金(创新类)(研)

1

黄山教育助学金(本研)

1

双优基金(本研)(由于奖项评选与学生体育成绩、体育竞赛等情况相关,名额或将结合学生实际,视情况增减。)

0-2

 

(二)学生申请(1016——1022日)

申请学生请于申请前仔细查阅《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4号)(见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9号)(见附件2),结合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3)。

申请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于1023日前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此外,研究生还需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3)》(见附件5,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扫描为PDF文件上传)。

材料提交:请申请同学于1023日前提交纸质版材料到X5326B办公室,电子版发邮箱swjtuxlxg@swjtu.edu.cn,本科生提交附件6附件8,研究生提交附件7附件9

(三)中心评审阶段工作安排(1023——1031日)

中心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明确推荐意见(仅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审核、中心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中心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中心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031日(周二)12:00之前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学校评审阶段工作安排(111-1111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二、其他事项

1.请申请同学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提交申请。

2.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2-2023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3.本次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4.本科生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请新老学院做好工作对接。

5.2023级硕博连读的同学,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回原硕士班级参与评选。

6.2022-2023学年专项奖助学金奖项共107项,具体情况见附件10申请前请详细阅读是否符合相关奖项评选要求。

7.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以《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3)》为准。

8.原则上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签字一律手签,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9.原则上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不可兼得。

10.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工作联系人:李艳,66367955X5326B

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20231016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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