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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8

来源: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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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中心2022级、2021级、2020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及名额

(一)申请条件

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参评学年(2022-2023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奖学金标准

“筑梦奖学金”在全校范围内共评选24人,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名额分配

心理中心“筑梦奖学金”可推荐名额:1人

二、评选进度及要求

(一)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阶段(10月18日-10月31日)

学生下载《筑梦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A4纸打印,一式一份,不得改变表格样式)和《心理中心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认真填写相关信息,10月23日前提交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至X5326B学工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邮箱swjtuxlxg@swjtu.edu.cn

中心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公示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31日(周二)12:00前报送至综合楼263室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学校评定阶段工作安排(11月1日-11月13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奖项推荐人选资料报送至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三、其他事宜

“筑梦奖学金”为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原则上各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

工作联系人:李艳,66367955,X5326B

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2023年10月18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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