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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中心2021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09

来源: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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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中心2021届毕业生:

按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1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心理中心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2021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生工作组审核材料,中心奖励评审小组审定,现将心理中心2021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1)。

公示期为: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12日17:00

公示期内,如对评选结果有任何异议,请前往学工组进行反馈,恕不接受匿名的信件、电话等途径反馈。

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学生工作组

2021年3月9日


附件1: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2021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名单汇总.doc

心理中心2021届本科生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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